文章阐述了关于夫妻不分家如何继承房产,以及夫妻不继承遗产不承担债务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1、再说户口的事情。如果公公婆婆的户口不在你们的房产上,他们不可以居住在此。但是,万一老公有意外,他们俩照样可以继承儿子的房产。现在,公公婆婆的户口在你们户口本上,那么他们俩有居住权。这是户籍(属于警署管理的)政策。与房产继承无关。
2、房本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如果你老公有意外的话,他的父母肯定有一部分继承权。但是也只能继承你老公的那一部分其中一部分。
3、这个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肯定是户主,因为根据我国的户口管理条例一户一本。在你的公公与婆婆不在时,去世。那么就应该顺延你是户主。
4、我不知道你到底跟婆家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是你没有权利要求自己的老公跟自己的家人不相往来。
5、如果你的公公婆婆的房子是登记在你老公的名下,而且他们之间没有做出其他的说明和协议的话,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你的公公婆婆在去世之后,你老公的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权利去参与财产分配的。
6、不管公婆的户口在哪里,只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自由买卖。
1、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公证吗?子女继承房屋不是必须要求公证的。
2、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开具死亡证明。接着,前往所在区或市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随后,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然后,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3、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4、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下列手续: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应当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5、继承父母房产是否需要公证?对于房产继承,公证并非强制性程序。遗产继承在许多情况下能够依法产生效力,而不需要公证。当然,若当事人希望进行公证,可以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关程序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并非遗产继承的必要步骤。然而,为了预防财产继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可以选择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
如果公婆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先于公婆死亡,儿媳继续赡养公婆,公婆无遗嘱指定他人继承遗产前提,儿媳可以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除去以上两种情况,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的。
律师解不能。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婆婆的法定继承人,是不能继承婆婆遗产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婆婆遗产的。
丧偶的儿媳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房产的,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可同时也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法律分析:儿媳一般是不享有公公婆婆的遗产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不属于直系亲属,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如有证据证明分家时房产由你老公继承,根据遗嘱的约定房产应当归你老公。如果公公婆婆去世前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嘱写明房产由儿媳继承的,儿媳就有权继承房产。如果公公婆婆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的方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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