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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的土地性质

文章阐述了关于继承房产的土地性质,以及继承的土地房屋对买卖有什么规定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述信息一览:

父母去世后,父母遗留的房产及土地弟兄二人应怎样继承呢

1、老人去世后,如果有兄弟两个,自然要均分遗产。但是,如果一方主动提出放弃继承权,也可以申请都得其中的一个子女,前提是另一方自愿放弃继承。

2、法律分析:按照法律继承。如果父母将来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的子女(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房屋产权及遗产;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等情况、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房产的土地性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父母的遗产房,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老人去世留下农村房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只有兄弟二人继承的,可以协商分配,也可以平均分配。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继承。

...是农村的),我是他外甥女,可以继承他的房产土地吗?

1、因此,外甥女不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不可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继承房产的土地性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要想继承外祖父的遗产,只能通过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外孙女是没有对外祖父的遗产的继承权的。如果外孙女的母亲先于外祖父去世,那么外孙女可以代她母亲的位,来继承外祖父的遗产。

4、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5、可以的。因为外甥外甥女是该五保户的姐妹的孩子,而兄弟姐妹是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兄弟姐妹先于五保户去世的,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进行代位继承,也就是由外甥与外甥女女进行代位继承。

划拨地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1、划拨地通常不能被继承或赠与。划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只授予使用权,因此无法转让所有权。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通过申请转让使用权的方式实现赠与。划拨地指的是***或相关部门授权给个人、企事业单位等固定期限内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只授予使用权,不包括所有权。

2、法律分析: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3、划拨地房子可以继承。但对该土地的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处分对土地所有权,但对于该土地之上的房屋、孳息等相关财财物除外。

4、只要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

5、可以的。划拨性质的土地,一般是指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个人建的,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直至该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

6、只要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就可以继承。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关于继承房产的土地性质,以及继承的土地房屋对买卖有什么规定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