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为大家讲解父母的房产妻子能继承吗,以及父母的房产妻子能继承吗现在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这个题目较为宽泛,以下回答为限定条件下的答案:若房产证是男方父亲的名字,但实际上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一直由双方居住的,仅是为顺利购置房屋才暂时使用了男方父亲的名字,那么该套房子的实际权利应当归夫妻二人所有,在丈夫去世后,妻子有权同丈夫的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丈夫的遗产(包括这套房产)。
居住权一定有,但没有财产分割权。只要你没有再婚,就有长期居住权利,男方父母不能赶你走。
二婚结婚,男方过世,房产证是父母的,女方肯定是有居住权的,她还是家庭的成员啊。
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2)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要看双方的家属情况的比如说他家里没有亲戚只有他一个,日子不好过的话,肯定判房子归他爸爸的反过来将,他的养老保险有保障,两口子还有多的房,而且你比较困难带孩子也没房的话,是可以过继到你的名下的。
1、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遗嘱合法有效,处分的是合法的个人财产,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父母继承财产时合法的,妻子若有劳动能力且有生活来源将无法继承您的遗产。如果没有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您的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2、您好,首先如果遗嘱处分的是属于自己的财产,那按照遗嘱内容,女方是无权继承男方财产的,但是女方无论有无遗嘱,都能够分到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遗嘱没有完全处分自己的财产或遗嘱属于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法定继承,即女方会继承男方的财产。
3、父母遗产配偶一般没有份。如果按照法定继承,配偶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是一方继承之后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存在有份的可能。
1、老人一方过世后,另一方通常不能单方面处置共有房产,除非得到所有继承人的同意或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处理。在大部分情况下,房产需要按照继承法进行分割或转移。房产的共有状态 当老人双方共同拥有房产时,该房产处于共有状态。一方过世后,房产的处置需要考虑到另一方的权益以及可能的继承***益。
2、父母一方过世,另一方没有权处置房产,因为涉及到遗产分配,婚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所有,一方去世,其拥有的一半产权其继承人均有权继承,所以单方不能处置房产。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只针对其自己所有的财产即一半房产有处置权。
3、老人一方过世,另一方可以处置房产。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其名下财产属于遗产,第一继承人除了配偶之外,还有死者父母和子女。在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宣布放弃继承的前提下,另一方作为唯一继承人,可以处置所有房产。
4、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利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题中房产若属于父亲一人,他可以自由处分,将房产赠与或出卖给子女。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则要先经过对母亲遗产的继承。如果母亲有遗嘱,则应遵从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5、母亲死了父亲有权处理房产,但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以及通过继承获得的那一部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死者拥有一半的财产,而这一半财产可以由死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份额应当均等。
首先,倘若儿子在父母健在时与儿媳离婚,那么儿媳无权继承房产。因为继承权的行使需要以长辈的离世为前提,而此时长辈尚未离世,因此继承权尚未触发。其次,如果儿子在父母去世后与儿媳离婚,此时儿媳有权继承房产。由于长辈已经去世,继承权得以实现,儿媳作为合法配偶之一,享有继承权利。
【法律分析】媳妇没有权利分房,因为那套房子是父母赠予孩子的,是孩子个人所有。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和儿媳妇离婚了,儿媳妇并没有权利去分得房子的所有权。因为在房产证上并没有儿媳妇的名字,同时儿子和儿媳妇在结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儿子做婚前公证。
法律分析: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如果只登记在儿子一方的名下,那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额,离婚的时候儿媳也不能分到。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视为你们对儿子个人的赠与还是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无权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女儿需要办理继承。房子是母女共有,母亲去世后,房子的一半分出归女儿,另一半是母亲的遗产。母亲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走法定继承,由女儿、母亲的其他子女继承,如果父亲、外公外婆还在世,父亲和外公外婆也有相同的继承权。法律分析正常法定继承的案件,就是由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继承。
2、【法律分析】房产不会直接属于女儿。房屋原是母女二人共同共有,母亲过世,如无遗嘱,其份额应由其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女儿肯定是继承人之一,母亲的继承人还包括父亲、母亲的父母。也就是说,在其他继承人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才会直接属于女儿。
3、不一定直接属于女儿,还要看母亲是否有遗嘱及遗嘱是否把房子给女儿继承,以及若没有遗嘱,是否有其他继承人。只有母亲通过遗嘱指定女儿为唯一房屋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女儿一人或虽然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除了女儿都放弃的情况下,女儿才有房屋完全的所有权。
4、房产证若是写母女两人的名字,以后若母亲过世了,房产不是直接属于女儿,因为若有其他继承人,那么母亲的份额应当作为遗产进行分割,若无其他继承人,则母亲的份额直接由女儿继承,但是仍然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对外才发生法律效力。
5、房产证上是母女两个人的名字,母亲去世以后,母亲的那一部分就属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母亲和女儿各自一半,母亲去世以后,那一半房产就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留下有遗嘱,就由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6、若是母亲去世,则房屋中属于母亲的部分将成为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平均继承。如果房产证上母女俩没有写明份额,则视为共同所有(即母女各一半)。母亲去世后,归母亲所有的1/2将成为遗产,由姐妹三人平均继承(若无其他兄弟),最后为房产证上有名字的女儿占营业房的2/3,其他两姐妹各占1/6。
关于父母的房产妻子能继承吗,以及父母的房产妻子能继承吗现在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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