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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的继承问题

简述信息一览:

房产可以一半继承一半赠与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办理继承公证时一起赠与,写在同一个公证里就可以了。继承相关手续如下: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父亲过世母亲健在房子需要办理一半继承,一半买卖或是赠与过户才能继承。

赠与房产的继承问题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姓名的房屋继承具体如下:只要确认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去世时,该房产只有一半的价值能作为遗产存在,另一方属于生存一方的财产。对于作为遗产的那一半,按照继承规则办理即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了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就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办理。

继承的部分:均可以按照继承前的购房日期核定购房年限;赠与部分:直系亲属赠与,受赠部分可以按照赠与前的购房日期核定购房年限;非直系亲属赠与,受赠部分按照受赠时的 日期核定购房年限。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继承房产可以赠予吗

1、可以。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赠与房产的继承问题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法律分析:可以的。但双方最好签订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可以具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3、法律分析:可以的。办理继承公证时一起赠与,写在同一个公证里就可以了。继承相关手续如下: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4、法律分析:老人在世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个人房产,如果不订立遗嘱的,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继承结束后,父亲可以对他所有的房屋份额进行处分,可以赠与或出卖给子女,也可以等自己去世后由子女继承。不论何种方式,子女取得房屋所有权都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同时纳税,一般来说,继承往往是交税较少的方式。

父母赠与儿子房产儿子去世怎么办

1、法律分析:如果是已经赠与,父母无权收回。儿子意外死亡,该房产应作为儿子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

2、父母赠与儿子的房子,该房子就是儿子的财产。儿子去世,该房产成为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3、不可以收回,老人赠与儿子的房子,所有权已经是儿子的了,儿子死后,其房产孙子和其余人有继承份额,老人想要收回房子需孙子及其余人同意才行。若儿子死后有遗嘱房子只给儿子的,老人更不可以收回房子。若没有遗嘱,属于儿子名下住房的份额,死者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份。

4、没有法律效力,属于以欺诈方式获得房屋产权,儿子的其他继承人可以撤销。要从实际情况下分析,简单提供两条思路。父母给儿子的婚房,有明确赠与给儿子的证据情况下属于赠与,无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推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之规定,在婚姻期间,母亲赠予儿子的钱款,如果没有指明只归儿子一方所有,则视为共同财产。儿子死亡后,该款一半作为共同财产归儿媳,其他一半儿媳也有继承权。

父母生前赠予女儿房产,过世之后儿子有继承权吗

1、父母生前赠予女儿房产,过世之后儿子没有继承权。原因如下:父母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女儿,属于正常过户,不属于遗产,因此不存在继承关系。父母的过户行为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过户行为是有效的。过户后,房屋权利归受赠子女。父母去世后,该房屋不属于遗产。

2、母亲生前的房产过户给女儿,这属于正常过户,不属于遗产,所以不存在继承关系。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被转移到这个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没有权利享有的。

3、【法律分析】生前的叫财产转让不叫遗产不属于死后的遗产继承,其他子女无继承权。健在的父母想要把房产给子女,这种行为就叫生前赠与。

4、父母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这个房子产权就是这个子女的了,其他子女就没继承权了,如果不服可以向***提出诉讼,要求享有继承权,但一般很难了,除非已继承了父母房产的子女是通不合法的手段取得房产继承权。

5、法定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仍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的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其他子女对老人的赠予行为有异议,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至***,要求对遗产进行重新分配。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老人的赠予行为是否有效,以及是否需要对遗产进行重新分配。

赠予房产与继承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时间的区别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

法律分析:房产赠送与继承在时间上有很大区别的,遗嘱继承要满足两点,就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这两点,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而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一般如下:房产继承和赠与发生的时间不同;接受财产的主体不同,继承的主体是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是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适用的税费规定不同。

房产赠与和继承的区别如下:主体不同。继承的主体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者是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为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含义不同。

赠与房产和继承房产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为主体与时间**: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在世时,自愿将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并订立书面合同的行为。而房产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赠与与继承是经常出现的两种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区别。它们的区别如下:房屋赠与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房产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房屋赠与是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从税收方面来看,二手房过户的税收主要有三种,即税、个税和契税。

父母遗产中被赠予的房产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1、父母遗产中被赠予的房产可以 继承 给子女。 赠与房产需要将房屋的 产权过户 到赠与人的名下,不过会产生对应的费用; 赠与的房产获得是不用支付任何资金的,属于无偿获得房产,所以 契税 是全额收取的,房屋的面积没有限制,契税是房屋评估价格的3%。

2、可以。遗嘱的存在与效力 如果父母在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儿女可以根据遗嘱的规定继承房产。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如形式合法、内容明确等,才能被认定为有效。法定继承程序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或遗嘱部分无效,那么房产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

3、父母生前赠予女儿房产,过世之后儿子没有继承权。原因如下:父母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女儿,属于正常过户,不属于遗产,因此不存在继承关系。父母的过户行为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过户行为是有效的。过户后,房屋权利归受赠子女。父母去世后,该房屋不属于遗产。

4、还能继承。父母将个人财产中的房产赠与子女,该房产就是子女的了。父母的其他财产,仍是父母名下的个人财产。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已接受房产的子女,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5、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名下的房产在父母去世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世时可以将房产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赠与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子女取得房屋所有权。

6、【法律分析】老人生前立遗嘱,遗嘱上写死后将房子赠与给儿子,这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属于遗嘱继承。所以对于老人生前立遗嘱给儿子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儿子、女儿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相等的份额,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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