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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带着孙子能继承房产吗

简述信息一览:

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2、如果公婆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先于公婆死亡,儿媳继续赡养公婆,公婆无遗嘱指定他人继承遗产前提,儿媳可以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除去以上两种情况,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的。

 婆婆带着孙子能继承房产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有继承权。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儿媳妇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儿媳妇作为配偶,自然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如果婆婆没有明确规定遗产继承人,那么儿媳妇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婆婆的财产。

一般来说,婆婆的房产和遗产儿媳妇有权利继承吗?

婆婆的房子儿媳妇有继承权。如果婆婆立遗嘱将房子遗赠给儿媳妇,儿媳妇有权继承房产。遗嘱是表达意愿的法律文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儿媳妇可以继承房产。如果儿媳妇在公婆去世后,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丧偶的儿媳,可能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婆婆带着孙子能继承房产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

房产证是老婆婆名字,请问儿子媳妇孙子有没有居住权和继承权

1、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除非你们举证证明这房子确实是你们的。老婆婆有权利不让你们住家里。你们是有继承权的。

2、房产证上是家婆的名字,现在征收了,儿媳妇和孙子,孙女没有权利分钱。根据你的描述,这个房子应该属于你婆婆的个人财产,房子被征收后,其他人都没有权利分得财产,只有当公婆去世时,征收款如果还在,那可以把征收款作为遗产分配。

3、老人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媳没有继承权,从法律当中规定的角度来看,法律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子女,但是并不包括儿媳。当然,如果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证明将其房屋赠予给儿媳也是可以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子女先于公公、婆婆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指:孙子、孙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儿媳不在继承范畴,除非公公、婆婆生前***取设立遗嘱方式指明儿媳继承的除外。

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2、法律分析: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律师解看情况。如果公婆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先于公婆死亡,儿媳继续赡养公婆,公婆无遗嘱指定他人继承遗产前提,儿媳可以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除去以上两种情况,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的。

4、儿媳妇不一定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如果儿子健在,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如果儿子死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对于有遗嘱的,自然人有权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5、律师解不能。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婆婆的法定继承人,是不能继承婆婆遗产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婆婆遗产的。

儿子先于父母死亡,孙子有继承权吗

您好,孙子有可能有继承权。如果父亲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办理。

芦大作为张女士的子女,是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于芦大先于张女士去世,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芦小小,作为芦大的儿子,拥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主观:儿子不在了,孙子仍然可以享有继承权。子女去世之后,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所享有的继承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子女早于父母先去世,那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儿子去世,孙子孙女是否有继承权?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在父母先于祖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孙子孙女对于祖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能够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婆婆的房屋可以继承3岁半的孙子么

婆婆的房屋可以继承3岁半的孙子可以。但是得是婆婆生前立下遗嘱,否则婆婆名下的房产是由婆婆的子女和公公来继承。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主观:妈妈的房产可以过户给孙子。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的顺位继承人,但是妈妈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房产赠与孙子,待妈妈去世后孙子即可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客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般来说,婆婆的房产和遗产儿媳妇是没有权利继承,毕竟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不存在继承的说法。不属于继承人的范畴 一般情况来说,婆婆的房产和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并没有儿媳妇的说法。

一般情况下,老婆婆去世后留下来的遗产,儿媳妇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婆婆去世后,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如果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法律形式上判断,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弟弟作为晚辈直系亲属,是有继承权的。因为不动产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如果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则母亲去世时,弟弟和你一样都是享用继承权的。

想要对房产有相应的继承权,那么一定是公公婆婆的亲人,一般情况下公公婆婆去世之后,他们的儿子和自己的孙子孙女就是作为第一顺序人,而自己不属于这个范畴之内。如果第一顺序人都不存在了,那么就会考虑第二顺序人或者其他的继承人,但是儿媳妇始终都是一个外人的存在,不能继承他们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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